110.01.05投經紀人四字第110001號公文

南投縣政府函-函轉內政部修正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部分規定,自110年1月1日生效,並廢止該部108年5月2日台內地字第1080262183號公告修正之第11點規定,請查照。 (如下連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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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函文-(如下連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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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修正(如下連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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